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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制度(集锦6篇)

时间:2022-12-30 15:00:27 行政制度合同 我要投稿

本文为大家分享工程监理制度相关范本模板,以供参考。

工程监理制度 第1篇

一、公司财务由总经理直接主管,一切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有效,若无总经理签字,一切费用由经手人自行负责。

二、出纳帐务要做到日结、月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并于当月末做好资金盘存表,报总经理一份。

三、会计要做到帐务清楚,帐帐相符,严格执行会计和国家相关制度,准确及时做好会计报表。

四、各种费用的报销必须做到票据合法、有效,签字完善(即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核人),填写规范,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五、报销单据的填写: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伙食补贴等,填写红色差旅费报销单。

2、上述以外的发票,填写黑色费用报销单。

3、单据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填写无效。

六、因公借款,应于事后七日内到财务部报销,不得拖欠,并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

工程监理制度 第2篇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九、请假:

1、病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事假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自我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工程监理制度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会计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管理机构必须明确负责人。

第三章资产

第三条资产是指公司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第四条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五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在途资金等。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备用金、预付款和待摊费用等。

第二节固定资产

第六条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仪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用具等。

第七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量:

一、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照国家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三、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本公司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六、在构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与其有关借款利息支出及其他费用,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七、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帐价值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换出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八、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双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帐价值。

第八条折旧范围、方法和折旧率。

一、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即一般设备采用平均年限法;交通运输设备采用工作量和平均年限相结合的方法,以平均年限确定每年最低折旧额,当按行驶里程计算折旧额小于最低折旧额时,以最低折旧额计提;当按行驶里程计算的折旧额大于最低折旧额时,以按行驶里程计算的折旧额计提折旧。

三、固定资产折旧率

1、电子设备5年,年折旧率20%;

2、运输工具5年,年折旧率20%;

3、其他设备10年,年折旧率10%;

第九条固定资产按月提取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成本或者费用。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废时,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

第十条对固定资产应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处置

(一)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以及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第四章负债

第十二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内部单位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等。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第十三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单位净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第六章收入

第十四条收入的确认应根据不同收入类别,按月确认收入实现。

一、收入确认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

(一)与收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第十五条经营收入是指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第十六条公司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由财务部门核算,统一管理。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

第十七条成本是指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耗费。费用是指公司为从事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等。

第十八条按规定提取工资附加费和坏帐准备。

第八章节约与收益及其分配

第十九条节余与收益总额包括经营收益、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一、经营收益为经营收入减去经营成本,再减去经营费用、经营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余额。经营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受到减免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销售税金处理。

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公益救济性捐款、经济性财产非常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二十条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收益弥补,下一年度税前收益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收益弥补。

第二十一条经营活动实现的经营收益,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十二条公司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的年度亏损;

二、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

三、根据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

第九章财务报表

第二十三条财务报表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节余与收益及其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第十章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工程监理制度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政府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工程监理制度 第5篇

一、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主持召开,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

二、经理办公会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形势,安排一个阶段的工作;商讨工作,作出决策;处理本公司及各监理项目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讨论研究并决定本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各部门职责范围、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人员需求等;研究决定本公司日常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以及经理认为需要召开经理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经理办公会议事规程:

(一)经理办公会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报经理确定。各部门需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在会前二天以书面材料送公司办公室;

(二)公司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各部门之间能够自行协调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交经理办公会讨论;

(三)凡需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议题提交部门必须事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充分准备,为会议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对需要会议做出决定的问题,议题提交部门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四)参会人员不准私自录音及整理会议记录,不准随意传播和扩散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会议决定的问题。会议精神需要传达报道时,必须报经理批准;

四、公司办公室负责经理办公会的召集和组织工作,办公室秘书作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

五、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会议纪要为正式文件,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其他领导会签。

六、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抄送有关单位和部门,并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七、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具体时间由办公室在会前通知有关参会人员。

工程监理制度 第6篇

一、财务管理模式:

计划(预算)管理与承包经营相结合。

公司直接承担的监理工程根据中标合同编制支出预算,财务人员根据已审批的预算,严格按预算开支。对上年度遗留工程,根据当前工程进展情况编制支出预算。

承包经营的监理工程项目,在保证按合同价提取一定管理费后,由公司内部人员公开竟标经营。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会计机构,财务部门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处理会计事务,各种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位财务会计机构以外的其他部门,不得代理财务会计机构行使会计工作职能。

2、选配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相适应的会计人员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会计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建立健全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公司财务设主管会计和出纳会计。根据会计牵制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财会人员不得经管现金。银行预留的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主管会计保管财务公章,出纳人员保管银行预留的个人印鉴。

4、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核算和反映财务收支和单位经济活动的情况,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6、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单位领导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及时收集各种财务信息,利用电算化手段,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会计报表。

7、要定期进行财产清查,通过财产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如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及时或报请领导处理,杜绝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8、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三、财务报销制度

1、严格按计划(预算)管理,财务支出严格实行财务会审审批的财务报销制度。

2、严格财务报销手续,报销必须取得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行业发票,并且购货单位名称与本单位名称相符,品名、型号、数量、金额齐全,大小写相符。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务不予受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财务应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所有报销都必须先由经办人签字,设计院负责人签字后,由财务审核,最后处长签字后报销。

3、要严格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杜绝大额现金的支付,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通过银行支付。同城使用转账支票支付,异地使用转账支票支付电汇、信汇、汇票等形式支付。

4、要严格备用金的管理,因公出差借款,必须在出差归来三日内报清。设计院借款只允许借平常办公费、生活费、当月施工津贴及临时工工资,当月借款,次月初报清,原借款不报清的,不再允许新的借款。车辆使用费等应通过银行支付。

5、低值易耗品和劳保用品应严格标准发放,购置应编制预算,经处领导同意由财务审核、有处办公室统一办理。

6、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机具、办公家俱等财物的购置,由设计院根据需要统一列出计划,报处长同意后由处办公室统一购置实施。办公用品应爱惜使用,如有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7、对数额较大的特殊支出(如购置车辆、设备、大型仪器等),必须经处领导审批。

8、杜绝公务活动中的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来客就餐由处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定点用餐,控制用餐标准。如遇特殊情况到非定点酒店、宾馆用餐,需经处领导批准,由处办公室负责安排。公司人员一律不予报销餐票。

9、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控制住宿标准,控制带旅游性质的学习培训,出差期间,除事先经处领导批准同意招待外,一律不得报销餐费、食品等费用。

四、财务开支标准

1、公司直接承担的监理项目:

公司直接承担的监理项目,在项目开始实施前,由财务部门依据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编制支出预算,并严格按预算进行管理。

监理人员补助:总监、总监代表按每人每月900元发放岗位津贴,驻地监理、试验检测人员按每人每月800元发放岗位津贴,其他人员按每人每月600元发放岗位津贴。各代表处人员按实际驻工地时间核发。

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0元包干,包干后不再报销招待费。具体执行时作为加班费在财务上进行报销。

通讯费:为方便工作,便于和施工单位的沟通与管理,总监与总监代表每人每月报销200元话费。

车辆使用费:车辆使用根据工作需要配置,车辆加油费实行包干,加油费每辆每月2000元。租用普通轿车按每辆每月不超过3000元标准执行,其他车辆按每辆每月不超过2000元标准执行。租用车辆负担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租车费,修车等费用由车主承担。

外聘人员: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月不超过2000元,有省交通厅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月不超过1800元,有省交通厅颁发的监理员(含省交通厅颁发的试验员)资格证书的每月不超过1200元,有监理培训证每月不超过800元,其他人员600元/月。

2、承包经营的监理项目

承包经营的监理项目,由公司内部人员公开竟标承包经营。中标者与公司签定承包合同,交纳相应风险抵押金。

处安排的项目,公司按提取合同价30%管理费后的价格作竞标底价;自己联系的项目,公司按合同价格的15%提取管理费。承包合同签订后,公司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向业主及时催要监理服务费。根据评定合格的.工程量,按比例支付承包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费全部到位后,最后结算工程监理承包费用。结算时,承包者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开具的合法发票。质量不合格的除追究承包者有关行政责任外,并给以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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