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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汇编14篇)

时间:2022-12-23 17:50:32 管理办法合同 我要投稿

本文为大家分享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相关范本模板,以供参考。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1篇

1、电气试验必须在机电经理和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进行,以掌握设备动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电气试验标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试验人员应掌握正确的试验方法,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各种试验必须留有记录存档。

3、绝缘工具

①对于使用于6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拉杆、绝缘棒每年试验一次。

②对于井上下使用的绝缘、鞋绝缘手套,每年试验一次。

③对于上述绝缘用具除每年定期试验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机械损伤,电弧烧伤,放电,受潮后均随时试验。

4、电气设备的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试验安装好,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正常投入运行。

5、电缆试验

①对于井上下电缆、变配电所引出的高压电缆,每年定期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②井下使用的高压电缆每年必须作两次绝缘测定,每年进行一次泄漏及耐压试验。

③对于1000v以下的低压橡套电缆修补后,入井前必须做泄漏耐压试验。电缆下井安装前应做绝缘电阻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压电器设备的试验

①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②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③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④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7、绝缘油试验

①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8、接地检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②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9、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①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②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④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2篇

一、在矿机电科及工区领导下,负责全区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使分管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安全无事故。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机电设备完好质量标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机电业务学习和机电设备检查管理会议,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工作责任心,每班必须对全区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认真处理。

四、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五、采掘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坚持”,确保安全生产。

六、机电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设备杜绝失爆。

七、坚持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五小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八、严禁“三违”、遵章作业,不得带电搬迁设备,不得带电作业。

九、掌握区域内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正确使用各种设备,掌握操作技术要领,确保安全生产。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3篇

一、机电运输科为矿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计划、验收、大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大修计划的编制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6、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设备计划检修。

8、审查确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9、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0、协助安全监察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

11、对大型、重大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全矿的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每日罚款10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井下转接的机电设备,转交单位转交的设备必须完好,不缺零配件,否则对转交单位按不完好情况罚款100元/处。接收单位接收设备后要定期维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由接收单位负责处理,设备不用后,拆卸的设备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丢失的零配件按原价赔偿。

三、所有使用或回收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账、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四、各单位领用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员持本单位设备账本和填写完整的设备领用单(填写清楚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等)到设备库领用设备。对于少数从机修车间领出的设备,设备库保管员必须到现场验收签字方可发放。领用单上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手续的,可由当天值班矿领导签字暂借,但必须在事后24小时以内补办正常手续,不及时办理的,一天罚设备使用单位100—200元,对机电队机修车间私自发放设备库设备的罚款100元/次。

五、各单位需更换新设备时,必须先将旧设备回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具设备回收单,凭设备回收单到机电运输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可持经主管矿长签字的借条到设备库借领。但旧设备必须在两日内回收,补办更换设备手续。否则,超过一天罚款100元。

六、五小电器(防爆按钮、防爆电铃、防爆电棒、防爆接线盒、4mm;以下电缆)的领用都要从机电设备库领取,矿供应科中的五小电器只对机电运输科发放;没有经机电设备库领取的五小电器,在生产中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供应科发放者和使用单位各承担100责任。

七、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须提前两天到机电运输科办理“采区供电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即机电运输科在接获使用单位用电申请开工施工单后,两天内完成负荷审批、接电设计、电缆、设备配套供货,机电运输科没有按期完成“审批单”影响正常生产的罚款100元,井下施工单位不经机电运输科同意私拉乱扯的,给予100—300元罚款。

八、各单位领用设备时,设备所配戴的完好卡片要由领用单位保存。回收时,卡片连同设备一并交回。如果没有交回或将卡片丢失者,单台(件)对该单位一次性罚款50元,对该单位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电缆走向“米标牌”丢失的罚款100元/次;丢失电缆按照采购价的3—5倍处罚领用/使用单位。

九、对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设备库管理员私自发放设备者,罚设备库管理员50元/次,并限期补齐手续。

十、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否则给予机电运输科1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各单位在使用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时,其随机配戴的附件不经机电运输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如经发现,则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次的罚款。

十二、回收入库的设备,设备库管理员和设备验收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要赔偿。个别无法当时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1———3日内由修理房拆开,通知有关单位现场分析,按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十三、回收的设备以最终入库的数量为准,对回收过程中丢失的设备,回收单位应按原价赔偿。

十四、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配件、底盘也一并回收。否则,按100元/件进行处罚。如果有设备标志牌的也要将标志牌一并回收,如丢失则按50—200元/个进行处罚。

十五、对于将要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赔偿;现场移交签字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接收单位赔偿。工程结束未移交前,机电设备的丢失、损坏,由原单位负责赔偿。移交时机电运输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签字生效。设备移交手续结束48小时内,各队设备管理员要到机电设备库消帐或注册,凡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按100元/天处罚。

十六、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转外,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和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漏出H架底角为准并保持底皮带200以下无积煤),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一处罚款100元,超过5米的按20元/米加罚,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交给接收单位处理的,对移交单位加倍处罚。

十七、对于更换下的设备、配件要及时升井进行检修。如果安全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罚使用单位100元/次(若在检查时当班损坏更换的除外)。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八、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检修单位申请,机电运输科组织验收,验收中每发现一项问题,对检修单位罚款10———5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单,合格单上需有机电运输科内组织验收者签名。

十九、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1、电动机、水泵烧毁按照“设备送修鉴定单”上所出现的修理费用赔偿。

(1)电机损坏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罚使用单位:

①运行时间超过一年烧毁的。

②局部匝间短路。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水泵经分析后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设备库。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2、电机安装使用后,五天之内电机轴断,属安装责任,一次罚安装单位200—500元。

3、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行期3天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32小时内升井检查。属设备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导致设备受损的,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机电运输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按安装单位的责任处理。

4、对设备易损坏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

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

5、应回收而没有回收的,发现后,回收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内回收,可冲减消耗。否则,按原值对回收单位进行处罚。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赔偿。

7、每损坏一台减速机,罚使用单位500元;减速机加水,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减速机缺油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每损坏一台开关,按照修理所需费用罚使用单位(人为损坏的加倍处罚)。

8、设备随机保护失灵或不使用,罚使用单位100—200元。

9、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清点一次,帐物不符的,按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10、皮带机的皮带要经常调整,不准用元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用元木及钢管调偏,每一根罚款100—200元。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边为标准,每处以5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5元;在用皮带的托辊不准发出尖叫声,发出尖叫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50元。工作面备用的电机不得放在有积水及潮湿处,并且每周至少接火开动一次。如果发现备用的电机受潮或更换后不能使用者,责任单位按原价赔偿。数量多的配件要码放齐全,分类存放。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1、每一部皮带不得少于两处清煤器,然后,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清煤器。清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加胶皮,禁止使用元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一处罚款100元。

12、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如果发现有跳链、漂链、跳槽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13、皮带缺过桥一处罚责任队100元。

14、皮溜装煤点前后10米卫生差罚所管区队100—200元。

15、设备运输时野蛮装卸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原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6、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责任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并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50—200元。

二十、大碴(Ф≥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由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一、工作面刮板机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0元。工作面刮板机拉水煤,对使用单位每次罚款20。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4篇

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元。

三、各使用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设备没有润滑卡片不准投运。

四、机电管理部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做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五、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500元的罚款处理,报废的设备责任单位要照价赔偿,对于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类别给予相应处罚。

六、基层队组使用设备每满三个月的,润滑油要及时化验,化验结果不合格的润滑油不得使用。

七、新设备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脂)。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5篇

一、日常保养:

设备操作者应该按照操作规程(或出厂说明书),坚持每班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至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温度温升,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班后、周末、节日前后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日常保养的内容:

1、检查井下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限位、指示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安全可行。

2、检查井下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查井下设备容易松动脱离部位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腐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情况。

三、定期保养:

设备运转到规定台时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人员验收评定,填写保养记录,并做好班组和工区维修计划的考核。

四、定期保养的内容如下: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解体检查。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外(无法处理的缺陷除外),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各油垫、油封、滤油器及各种防尘防屑装置,要进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畅通无泄漏。

4、定期保养的时间间隔及作业时间,一般1至2个月进行一次或运转500小时进行一次。并利用1个月周末下午进行或在工程交替间隙时间内进行。

5、井下大型固定设备要有维护、保养、检查、运行等记录。

五、质量记录:

1、井下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2、立井提升系统日检查记录。

3、绞车运转日志。

4、绞车安全装置试验和检查表。

5、钢丝绳检查记录。

6、机车充电日志。

7、水泵运转日志。

8、变电所运转日志。

9、压风机运转日志。

10、水暖锅炉运转日志。

11、蒸汽锅炉运转日志。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6篇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种。

3、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易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求部分解决、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必要时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附件,重新喷漆,并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6、设备日常维修、一般检修由各施工单位的机电班进行,其费用在项目部生产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理向处租赁站申请,由本项目部机电队修理,其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7、设备检修计划,根据修理性质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检修,按照要求的内容每月由机电队进行编制检修计划,并报处租赁站审批,由各施工连队进行检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时间,根据租赁站提列批准后的计划,由机电队按期进行检修。主要设备要编写检修作业计划,包括检修前的生产技术准备;对修理复杂的工作量大的重点设备应采用网络技术编制大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8、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检修方式。

①采掘、运输和其他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h,交接班时要有15min的互检时间。

②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矿井主要矛盾线的水泵及管路、供电设施设备,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③主提升系统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节假日停产期间抓紧时间进行检修,例检日全年应有12—15d,施工期间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应保证2—4h的检修时间;实行四、六作业制的,要确保6h的检修时间。

9、节假日例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例假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工指示图表等。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②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情况。

③每项检修工程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行时间。

10、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内。

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1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的专职检验员为主,会同质检设备及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干部上岗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管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机电设备运转期间,各队机电班长应每周上岗不少于两次,机电队长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项目机电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岗后,应仔细查看机电设备运行日记等各种记录,并听取当班人员和检修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上岗干部应重点查看和询问整个机电设备运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离开现场时,干部应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布置给有关人员并尖干部上岗登记薄上,且汇报有关领导。

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开关和各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应认真进行检查,要杜绝失爆,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入井。

2、平时由安全员对井下开关和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地汇报和处理。

3、由项目部组织每月的3日、13日、23日进行旬检,由防爆小组和机电负责人参加,并填写纪录,对有失爆的单位要拿出处理意见。

4、对升井的电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维修,要达到防爆要求和完好标准,对失爆的设备要有标记,严禁入井。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机电事故是直接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威胁人身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灾害。为彻底杜绝矿井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减少机电一般事故,完成机电标准化规定的机电事故率小于1%的指标,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全体机电职工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三不”的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严格禁止“三违”现象的发生(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联保互保和个人自主保安责任制,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抢救排除,争取将事故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任何人不得隐瞒虚报或破坏坏伪造事故现场。

3、事故处理完后,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找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不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认真的分析追查,确实吸取事故的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遇有重大机电事故或有必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按安监处的通知或规定,按时参加并提供知情人员将事故查清。不得包庇袒护隐瞒事故情况,以假乱真或干预事故追查的言行。

5、事故追查完后,应协助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实施对责任者的处分,并将事故分析追查情况公布于众,在班前班后或在项目部工作会上认真传达。达到教育广大职工的目的。

6、对于一般性机电事故或虽没有影响但性质严重,不需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在机电队实行内部追查。

①队内事故分析追查处理的程序队执行以上2—6条的规定外,在机电内部应作好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②对处理事故的经过,现场记录,造成的损失,事故责任者,知情人的证明,也要整齐齐全,存档备查。

③对事故责任者的检查罚款以及各种处理决定,也要整理齐全存档备查。

④对于烧电机。甩掉保护不用或其他无故损坏设备的现象,机电队也应组织或按队组进行追查。机电队接到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察看,鉴定并认真分析追查,作出处理决定。对那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要加倍处罚。

包机制度

1、包机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包机人员对设备包使用、包维修、包完好、包整洁、包材料消耗。

3、包机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包机单位必须把机电设备、电缆、环境卫生,分配到每一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各负其责。

5、包机组长应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经常组织全体人员总结经验、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设备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是否完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防爆设备入进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3、防爆设备装卸车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乱摔,避免损坏防爆外壳、部件及中承。

4、防爆设备装车后,必须将其绑扎牢固,避免在巷道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5、在斜井运输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掉道碰车,损坏防爆电气设备。

6、安装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按其技术要求实施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如有变动,须经机电经理批准。

7、防爆设备安装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8、防爆设备安装完毕移交使用时,由机电队牵头召集项目部位和人员,按照防爆设备有关标准,当场进行检查验收、试运转,检查验收防爆设备台台完好,并试运转正常,方可移交使用单位,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7篇

1、整套更换或检修完安装就位的设备,操作工必须检查润滑点油嘴油杯油窗的完好状况及漏油情况,并通过加油来鉴别油路是否畅通,否则岗位操作人员可不予签字验收。

2、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对设备外露加油点润滑部位缺损丢失的油杯、油嘴及时配换,经检查发现缺损丢失:

2.1缺油杯罚款50元/个

2.2缺油嘴罚款20元/个

3、在运行期间因泄漏、蒸发等造成油位不够的,操作工应随时补充,以满足油位要求,并做好记录。

4、对于没有外露加油点的设备(或部位),检修工检修时应做好润滑点的润滑工作,并按《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定期保养,做好记录,注明加油量和油号。

5、对于外露和非外露加油点的设备,若因润滑问题引起设备故障。

5.1对查找引起设备故障原因提供实物证据的单位嘉奖100元/台/次。

5.2对负责润滑设备的单位罚款200元/台/次。

6、变更设备仪器、仪表,使用单位应根据说明书要求及时填写润滑卡,并交机械动力部一份存档。经检查发现润滑卡不全的罚款100元/卡。

7、设备的换油原则由使用单位针对生产需要提出申请,承修单位负责换油。特殊的专业仪器、仪表(指科研分析中心)也可由使用单位换油。

8、对漏油设备和注不进去油的设备及部位,使用单位可根据设备漏油程度和生产情况,每月上报两次,每次5—10台,15日前一次,25日前一次,由机动部安排计划检修。

8.1检修单位完不成计划(特殊原因除外)

8.1.1一个润滑点罚款10元/点

8.1.2超额完成计划一个润滑点嘉奖10元/点

9、各单位每半年将本单位所消耗的各种牌号的润滑油及单价统计后上报到机械动力部如不上报罚款100元/次。

10、对机动部组织推广应用的先进技术应大力配合负责数据收集和应用情况的上报工作。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8篇

1、经长途运输或长期搁置不用的电机,在使用前必须以500伏兆欧表测量其定子绕组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否则电机必须干燥,直至绝缘电阻达到规定值时为止。

2、电动机安装前,应检查铭牌上是否有防爆标志和煤安标志,否则不许安装,并须详细检查所有螺栓是否拧紧,弹簧垫圈是否丢失,隔爆外壳的各部件是否连接好,所有的隔爆零件不得有裂纹和影响隔爆性能的缺陷。

3、电动机安装时应注意电机轴中心与被传动机器轴的中心一致。(否则会引起轴承损坏和轴的断裂)

4、电动机与电源连接时,应注意事项:

(1)橡套电缆通过接线盒密封圈的电缆直径要与密封圈的孔径相符,符合隔爆性能要求。

(2)置线时必须认清电机的电压等级,按其使用的'电压等级改变绕组的接线方式。

(3)电机接线室内保证电缆连接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按接线要求布置导线的长度的和位置。内部接地极的接地导线按适当的长度连接在接地螺栓上。

(4)接好线后,应检查盒内的无杂物和灰尘,并清理干净。

(5)接线喇叭嘴上的卡板将电缆按压扁量10%压好。防止电缆串动

(6)电动机底脚上和接线盒处部位要有接地螺栓,使其可靠接地。

5、电动机应定期检查和清扫,外壳上不得堆积灰尘。

6、电动机在运行期间,外壳温度不得超过110度,接线盒进线地方的温度不处超过60度。

7、电动机运行时,轴承容许温度不得超过95度(温度计法),轴承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并更换润滑脂,更换前轴承必须用汽油洗干净。(一般电动机采用钙钠基润滑脂,户外温热带采用锂基润滑脂,2级电动机加油量为轴承室容积的二分之一,4、6、8、级电动机为轴承室容积的三分之二)。

8、电动机安装与拆卸时,要注意保护隔爆面,装配时隔爆需要涂防锈油。所有隔爆面不得损伤和锈蚀,否则失去了防爆性能。如有损伤和锈蚀现象,要严格按照《防爆电气设备隔爆面缺陷处理的规定》进行修补。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9篇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井下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井下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井下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井下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10篇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11篇

一、机电运输科为矿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计划、验收、大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大修计划的'编制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6、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设备计划检修。

8、审查确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9、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0、协助安全监察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

11、对大型、重大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全矿的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每日罚款10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井下转接的机电设备,转交单位转交的设备必须完好,不缺零配件,否则对转交单位按不完好情况罚款100元/处。接收单位接收设备后要定期维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由接收单位负责处理,设备不用后,拆卸的设备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丢失的零配件按原价赔偿。

三、所有使用或回收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账、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四、各单位领用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员持本单位设备账本和填写完整的设备领用单(填写清楚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等)到设备库领用设备。对于少数从机修车间领出的设备,设备库保管员必须到现场验收签字方可发放。领用单上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手续的,可由当天值班矿领导签字暂借,但必须在事后24小时以内补办正常手续,不及时办理的,一天罚设备使用单位100—200元,对机电队机修车间私自发放设备库设备的罚款100元/次。

五、各单位需更换新设备时,必须先将旧设备回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具设备回收单,凭设备回收单到机电运输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可持经主管矿长签字的借条到设备库借领。但旧设备必须在两日内回收,补办更换设备手续。否则,超过一天罚款100元。

六、五小电器(防爆按钮、防爆电铃、防爆电棒、防爆接线盒、4mm;以下电缆)的领用都要从机电设备库领取,矿供应科中的五小电器只对机电运输科发放;没有经机电设备库领取的五小电器,在生产中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供应科发放者和使用单位各承担100责任。

七、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须提前两天到机电运输科办理“采区供电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即机电运输科在接获使用单位用电申请开工施工单后,两天内完成负荷审批、接电设计、电缆、设备配套供货,机电运输科没有按期完成“审批单”影响正常生产的罚款100元,井下施工单位不经机电运输科同意私拉乱扯的,给予100—300元罚款。

八、各单位领用设备时,设备所配戴的完好卡片要由领用单位保存。回收时,卡片连同设备一并交回。如果没有交回或将卡片丢失者,单台(件)对该单位一次性罚款50元,对该单位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电缆走向“米标牌”丢失的罚款100元/次;丢失电缆按照采购价的3—5倍处罚领用/使用单位。

九、对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设备库管理员私自发放设备者,罚设备库管理员50元/次,并限期补齐手续。

十、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否则给予机电运输科1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各单位在使用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时,其随机配戴的附件不经机电运输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如经发现,则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次的罚款。

十二、回收入库的设备,设备库管理员和设备验收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要赔偿。个别无法当时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1———3日内由修理房拆开,通知有关单位现场分析,按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十三、回收的设备以最终入库的数量为准,对回收过程中丢失的设备,回收单位应按原价赔偿。

十四、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配件、底盘也一并回收。否则,按100元/件进行处罚。如果有设备标志牌的也要将标志牌一并回收,如丢失则按50—200元/个进行处罚。

十五、对于将要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赔偿;现场移交签字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接收单位赔偿。工程结束未移交前,机电设备的丢失、损坏,由原单位负责赔偿。移交时机电运输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签字生效。设备移交手续结束48小时内,各队设备管理员要到机电设备库消帐或注册,凡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按100元/天处罚。

十六、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转外,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和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漏出H架底角为准并保持底皮带200以下无积煤),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一处罚款100元,超过5米的按20元/米加罚,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交给接收单位处理的,对移交单位加倍处罚。

十七、对于更换下的设备、配件要及时升井进行检修。如果安全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罚使用单位100元/次(若在检查时当班损坏更换的除外)。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八、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检修单位申请,机电运输科组织验收,验收中每发现一项问题,对检修单位罚款10———5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单,合格单上需有机电运输科内组织验收者签名。

十九、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1、电动机、水泵烧毁按照“设备送修鉴定单”上所出现的修理费用赔偿。

(1)电机损坏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罚使用单位:

①运行时间超过一年烧毁的。

②局部匝间短路。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水泵经分析后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设备库。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2、电机安装使用后,五天之内电机轴断,属安装责任,一次罚安装单位200—500元。

3、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行期3天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32小时内升井检查。属设备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导致设备受损的,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机电运输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按安装单位的责任处理。

4、对设备易损坏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

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

5、应回收而没有回收的,发现后,回收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内回收,可冲减消耗。否则,按原值对回收单位进行处罚。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赔偿。

7、每损坏一台减速机,罚使用单位500元;减速机加水,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减速机缺油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每损坏一台开关,按照修理所需费用罚使用单位(人为损坏的加倍处罚)。

8、设备随机保护失灵或不使用,罚使用单位100—200元。

9、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清点一次,帐物不符的,按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10、皮带机的皮带要经常调整,不准用元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用元木及钢管调偏,每一根罚款100—200元。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边为标准,每处以5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5元;在用皮带的托辊不准发出尖叫声,发出尖叫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50元。工作面备用的电机不得放在有积水及潮湿处,并且每周至少接火开动一次。如果发现备用的电机受潮或更换后不能使用者,责任单位按原价赔偿。数量多的配件要码放齐全,分类存放。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1、每一部皮带不得少于两处清煤器,然后,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清煤器。清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加胶皮,禁止使用元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一处罚款100元。

12、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如果发现有跳链、漂链、跳槽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13、皮带缺过桥一处罚责任队100元。

14、皮溜装煤点前后10米卫生差罚所管区队100—200元。

15、设备运输时野蛮装卸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原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6、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责任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并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50—200元。

二十、大碴(Ф≥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由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一、工作面刮板机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0元。工作面刮板机拉水煤,对使用单位每次罚款20。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12篇

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元。

三、各使用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设备没有润滑卡片不准投运。

四、机电管理部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做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五、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500元的罚款处理,报废的设备责任单位要照价赔偿,对于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类别给予相应处罚。

六、基层队组使用设备每满三个月的,润滑油要及时化验,化验结果不合格的润滑油不得使用。

七、新设备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脂)。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13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井下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井下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井下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井下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14篇

1.负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工作,协助队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现场处理施工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负责编制与专业相关的.施工措施,并上报处有关部门审批,负责措施的传达、贯彻。

4.协助队长搞好设备管理。

5.定期组织检查、调试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灵敏可靠,做好安全运转。

6.组织机电职工搞好业务技术知识学习,按月提出设备主要备品,配件计划。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汇编1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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