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管理办法合同>食品流通管理制度(必备6篇)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必备6篇)

时间:2022-12-23 15:20:06 管理办法合同 我要投稿

本文为大家分享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相关范本模板,以供参考。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第1篇

一、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7、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第2篇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

(一)负责人职责: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领导责任,负责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实,对经营人员的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身体健康检查等工作。

(二)管理人员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日常销售和存储食品的质量及状态进行检查,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监督和检查经营人员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销售、存储符合相关条件及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

(三)技术人员职责:依照法律、法规采购、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情况和保质期,发现超过保质期、外观异常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或该批次检查合格报告,查验其它与食品包装、标签宣传内容有关的证书等;向供货者索要进货商品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二)采购食品后,在台账上对采购的食品如实做好购入食品的记录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按照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载有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成册或者粘贴在台账上,台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向购货者开具并保留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的清单或“票证通”销售票据。

三、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定期检查经营场所或库存的食品是否符合其规定储存条件,配套的冷藏、冷冻设施及其它防护设施是否工作正常,预包装、散装食品其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外观是否有异常,检查和清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并做明示,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在运输时间时,用于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四)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质量的抽样检验,适时向有检测资质的部门送检可能有问题的食品,检测不合格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并按有关规定通知相关销售单位和监管部门,并将检测结果装订保存归档。

四、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制度

(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有关生产者或政府部门通知要求召回的食品,按照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食品召回工作,并记如实录好召回食品处理情况。

(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按有关规定销毁,做好记录并通知工商部门。

五、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并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食品从业人员及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做到以下要求:

⑴衣容整洁卫生;

⑵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⑶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洗手消毒;

⑷工作时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⑸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⑹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二)食品经营场所及贮存卫生管理要求:

⑴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40CM,离墙1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⑵场所内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治,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⑶配套必备的冷藏、冷冻设施,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发生霉烂,软化发臭,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⑷每天清洁室内卫生,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⑸食品经营、贮存场所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以备查验。

八、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在经营场所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消费者对有问题食品的投诉,查清情况,分清责任,合理解决消费者诉求,本单位没有责任的',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不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投诉;若消费者对处理有争议,请工商部门等行政部门处理,本单位给予积极配合。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第3篇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相关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和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第4篇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本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店实际制定本制度,并承诺认真执行:

第一条 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者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

第二条 建立制定并执行健康检查制度。

本店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立即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 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 票制度和进货台账记录制度。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记录制度。

从事食品批发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并使用符合要求的供货票据。

(一)食品查验:购进食品查验其食品与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2、定型包装食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事项,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标明;

3、经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是取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许可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体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

4、销售散装食品或分装食品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外包装容器、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或无合法来源 的食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索证索票。对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应者、验明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每年核对一次。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第5篇

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第6篇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工作时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如发现重要重大食品问题,立即上报辖区管理人员。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必备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